关于彩礼的返还,姑姑的一个女儿是去年红娘介绍的,刚开始交朋友的时候,两个人感觉还不错,男方在相处三个月内就要求订婚,姑姑看小伙子长得不错,对长辈也有礼貌,最重要的是对女儿特别好的时候就答应订婚了。

订婚的时候,男方给了我姑姑40888号,很惬意,很吉祥,还为姑姑的女儿买了3枚金牌,花了15000多,当时两家人都很高兴,还请亲朋好友办了订婚宴,这笔钱也是男方的总额,男方大概花了6万左右。

后来,两人订婚后,经常一起出去玩,几乎每天都见面,但突然有一段时间,男方没有来找姑姑的女儿,也很少给她打电话,一气之下,姑姑的女儿到外面找工作去了,男方知道后,又给她回了电话,告诉她那段时间为什么不去找他,说他病了,可姑姑

最后两个就这样分手了,彩礼只退了3个亿,朋友们,你们觉得彩礼需要全部退给男方吗,阿姨家这样做对吗?
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本站原创发布。任何个人或组织,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,禁止复制、盗用、采集、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、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